保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条款是免责条款吗?

摆账网 知识与问答 2024-11-24 06:21:08

保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条款不属于免责条款。

保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条款是保险人对保险金额的具体约定。赔偿限额与投保人支付的保费相对应,反映了投保人与保险人权利义务的合理分担,不减少或排除保险人应承担的风险和损失,因此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给予足够的提示,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条款的内容;未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本条款无效。因此,保险合同中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提出提示和说明,否则免责条款无效。

本质上,免责条款和保险范围条款是对保险人义务的限制。理论上,如何区分两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只是根据保险合同中关于免责事项的约定来总结免责条款的性质。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没有明确区分条款性质的前提下,仅根据责任限制的部分限制,认为它具有免责条款的性质,缺乏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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