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市场上进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其股票代码以“002”开头,用以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与创业板股票进行区别。根据深交所官网显示,在中小板上上市的企业,其需要满足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作、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股本及公开发行比例与股东承诺方面的要求。
中小企业板——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而且股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中小企业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上市的基本条件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按照“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的要求,该板块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的相对独立管理。中小企业板块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
中小板的上市要求如下:
主体资格 | - 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自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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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 | -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五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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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 | -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公司章程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 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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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净利润累计>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3亿元;
- 发行前股本≥3000万股;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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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资金运用 | -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 募集资金数额或投资项目应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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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及公开发行比例 | -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25%;
-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10%。
注:如公司存在H股流通股,则公开发行比例以H股、A股流通股合计值为计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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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承诺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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