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方的会计科目分别有哪些(会计分录借贷怎么分)
借必有贷,贷必对等!借贷记账法真的能分清借贷方向吗?
1.对于企业的资产、成本、费用账户,通过借方登记增加的金额,通过贷方登记减少的金额。
以上述企业收到应收账款的经济业务为例。由于“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都是基于资产的科目,因此需要在增加一个科目的同时减少另一个科目。
企业收到款项后,企业的银行存款增加,自然需要登记为“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
客户偿还贷款后,企业的应收账款自然减少,即相应的金额登记在“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2.对于其他类型的科目,如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账户等。增加记在贷方,减少记在借方。他们只是在会计处理上与上述相反。
存款是借方,存款是贷方。无论是直接收到的现金还是通过银行转账收到的现金,企业的收入都是企业的资产,自然需要登记在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借方。
例如,企业收到客户退回的欠款1万元,需要借记“银行存款1万元”。
当然,企业在核算的时候,不仅要登记借款人,还要登记贷款人。
就企业收到客户归还的欠款而言,借款人登记在银行存款项下,相应金额也登记在“应收账款”贷方。
上面部落虎说的只是一般会计科目的借贷记录规则。而且还有一些特殊的会计科目,不能按照这样的规则来处理。
这里特别的是备抵账户和商誉。
对于备考科目,其记账规则与原科目相反。例如,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的备抵账户。因此,在固定资产中,“借增贷减”,而累计折旧则是“借减贷增”。
商誉是一个需要我们特别记忆的会计科目。商誉的增加被记入借方。同时,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产生商誉。其他情况下,善意不会无缘无故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