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
国家公积金从1991年5月的上海开始。
1991年,上海市政府加坡政府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方面的先进经验和良好效果后,上海市政府决定参照新加坡政府的住房政策,在上海开展小规模试点住房改革方案,这是后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型。
1994年,上海住房改革计划试点取得了优异成效,引起了全国的关注。因此,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由中央政府指导和推进,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为方便企业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国务院于1999年发布实施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立了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制度,确保企业职工购买房地产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保护住房公积金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于2002年和2005年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决定,以及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
不仅如此,国务院还于2011年对公积金条例进行了研究和修订,并在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规定了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的上限和下限。进一步案中规定了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的上限和下限。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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