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被起诉怎么处理(一家银行起诉后又一家)

摆账网 知识与问答 2024-11-26 06:22:35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州中院”)披露了一份二审裁定书,引起金融行业热议,涉及平安普惠;惠特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普惠;惠特尼担保”)和深圳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普惠;惠特尼小额贷款”)。

徐州中院认为,两家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大量放贷,其行为涉嫌经济犯罪。

案例如下:

2015年9月21日,李富春找到平安普惠小贷借钱。

当时平安普惠小贷和李富春签了个人版《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4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按月支付利息,月利率为0.70%。

与此同时,平安普惠。惠特尼小贷与李富春、平安普惠签订《保证合同》;惠特尼担保。平安担保作为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担保的主要内容,《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平安普惠小贷授予李富春的贷款。平安担保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服务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至于李富春,需要向平安普惠担保前期服务费4200元(贷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6720元(月供,每月280元)、管理费20160元(月供,每月840元)。此外,在《保证合同》中,李富春还约定了滞纳金和恢复费的计算方法。

2015年9月28日,付款人户名为“深圳市新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李富春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汇入小额贷款13.58万元。

事实上,李富春收到的13万余元汇款已直接从李富春应向平安普惠支付的4200元前期服务费中扣除。惠特尼担保按《保证合同》规定。此后,李富春未按协议要求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平安担保主张,李富春因当期还款期限届满,尚未归还余款。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平安担保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代李福春向平安小贷公司偿还未偿还贷款本息126,976.47元。

然而,在平安普惠之后。惠特尼保证代表李富春偿还贷款,它向李富春索赔,但李富春不予理睬。

于是平安普惠担保将李富春告上了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沛县法院”),包括请求法院判令李富春向其支付赔偿金额126976.47元、担保费4480元、管理费13440元、赔偿滞纳金64757.9元(以赔偿金额126976.47元为准,自2016年5月19日起)

一审法院沛县法院认为,由于本案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应裁定驳回原告平安普惠公司的起诉。惠特尼担保并将案件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平安担保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至徐州中院。

在上诉中,平安普惠。惠特尼担保表示,平安普惠。Whitney Guarantee有收取前期服务费的合同基础。事实上,该公司也提供了贷款服务,一审法院援引的相关法律法规显然不适用于本案。

徐州中院认为,上诉人平安普惠公司;惠特尼担保和局外人平安普惠。惠特尼小贷通过设立关联公司进行大额贷款,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其行为涉嫌经济犯罪。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平安普惠的起诉并无不当。惠特尼担保并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驳回平安普惠的上诉。惠特尼保证并维持原判。

案件披露后,在担保和

同一天,平安普惠;惠特尼担保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并与被告王签订了多份保证合同。根据该协议,被告王按每月0.40%的担保费率向原告支付担保费。

2017年3月7日,平安普惠小贷在扣除手续费9000元后,向被告王军发放贷款29.1万元,还款方式为36期等额本息还款,年利率为9.2%。

但2019年1月3日,被告人王在归还本息及担保费后,停止偿还平安普惠小贷。

2019年3月29日,平安普惠担保向平安普惠小贷支付补偿金额14万元,包括补偿本金、补偿利息、补偿罚息。

承担担保责任后,普惠;惠特尼担保得到了金台法院的支持,向王追偿。

金台法院认为,平安普惠赔偿后;惠特尼担保,根据与被告王签订的担保合同,在法律上是正当的,应予支持。

根据判决结果,金台法院判决被告王赔偿平安普惠公司14万元;惠特尼担保,担保费840元,律师费10000元,赔偿滞纳金。

值得一提的是,合同约定以赔偿金额为基数,按每天1的标准收取赔偿滞纳金。但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平安普惠;惠特尼担保主张按照年利率24%补偿滞纳金。金台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那么,过去法院一般是如何判决类似担保向借款人追偿的案件的?

但“两家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大量放贷,其行为涉嫌经济犯罪并移交公安机关”的判决,在严义民看来并不多见。

此外,颜还提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即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存在关系。以上两个案例中没有提到这种情况。

同时,在严益民看来,上述对其行为涉嫌经济犯罪的判断,会让业内人士对自己的行为无法有准确的预期。“我们通常把法院的判决作为个人的行为准则。本来大家都在做一件事,突然法院裁定这件事不能做了,对吧。

业影响还是很大的。”

同时,徐北表示,放款人是平安普惠小贷,担保人是平安普惠担保,都是持牌机构,都没有超经营范围。利率虽高了一点,但是也没踩36%红线。他认为应该静待进一步的各方消息,特别是借款人的一些举证,而不是那么快下结论。

国家一直以来鼓励普惠金融发展,鼓励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在内的持牌机构发挥优势、聚合协同、发展普惠金融。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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