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欠巨款可以离婚吗(离婚赔偿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
一个问题:
二线省会城市,全职保姆,老公工资减去房贷,每月可支配收入4000左右。该省的也花够了,但是不管什么费用,他都是一个人扛着,从来不舍得老啃,于是拆东墙补西墙,最后从婚前的2万变成了现在的30万。
你拿什么还钱?父母都没多少钱,家里还有小宝宝要照顾。
律师的解释
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当你的伴侣突然告诉你,你欠了一笔巨额债务,你有义务选择离婚的配偶。坚持择偶,是一种感恩的情怀。
首先,题主生活在二线省会,没有全职工作。夫妻二人去掉房贷,每月可支配收入4000元左右。如果没有负债,也算是绰绰有余的小康家庭了。
然而现在,两人面临着30万元的债务压力。无论是孩子的教育问题,还是老人的赡养问题,我觉得任何一个现实问题都足以拖垮一个小家庭。
很多人对对方的债务并不熟悉,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建立良好的财务透明机制,导致巨额债务,甚至导致婚姻/家庭破裂。
律师建议,“财务透明”是维持良好婚姻关系的基础。至少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夫妻之间的财务透明可以减少很多债务纠纷,保护双方的利益。
如果有一天你的另一半突然告诉你欠了一大笔债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第一,确定你的配偶用借来的钱做了什么。是用来生活,创业,打赏主播还是养小三?
因为不同的目的决定了这个人能否和你继续工作一辈子,以及这些债务是他个人的债务还是你们夫妻共同的债务!所以,我说,这是当务之急,你最需要确认!
如果对方欠的30万债务是为了家庭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想大多数伴侣也会选择荣辱与共;
但如果这30万债务用于赌博/打赏/赡养,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你不用为另一半承担他的债务。那么我的建议是,如果你不想因为偿还巨额债务而受到牵连,建议你尽快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属于他个人债务,与你无关,由他个人偿还。如果以后被债权人索赔,可以向他追偿。因为只有离婚才能避免债务的进一步扩大,你很难确定配偶会有多少债务,是否会进一步增加。作为受害者,你必须夺回财产控制权,以及在婚姻中的话语权。
因为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大家难免会感到恐慌。如果有一天我突然被另一半告诉我有巨额债务,我该如何保护自己?
在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有“联债签”的说法,即:
“夫妻一方事后共同签字或者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这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基本原则。从字面上看,很好理解,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签字,也就是只要不是家庭生活的债务,没有你的签字或者事后追认,债务就与你无关。与你无关的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支付。如果以后被债权人索赔,也可以向对方追偿。最好写明借款的时间、金额、用途(主要是个人使用)。
出轨,家暴,巨债,作为婚姻家庭事务的资深领域,我们深知婚姻中的悲剧和苦难,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理解。希望分享的经验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你。
相关问答: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明确了以下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属于下面所列情况的,丈夫欠款,妻子可以自保。首先是对于赌博的债款,法律不予保护,因此即使是欠债,起诉到法院也不会要求履行债务。其次是丈夫和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妻子不用履行还款义务。最后是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债权人明知此事的,无法向妻子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上一篇:返还型重疾保险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