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套路贷(女子被骗700万)
“不需要任何抵押”“几分钟就能放款”……经常有人接到这样的电话,声称手续简单,不需要抵押,放款快,听起来很有诱惑力。
但是,一旦真的借了钱,一开始可能只有几千元,但很快就可能变成几万元。如果我不还款,亲朋好友就会电话轰炸,言语威胁,甚至恶意“泼漆”“锁门”。
租房子、找兼职……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被反复招募,“套路贷”成为社会毒瘤。
案例1通过中介租房
怀疑“网贷付房租”陷阱
赵老师按照“每月还款888元,12个月还完”的贷款,租了一年的房子。就在两个月后,她被房产中介要求签《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协议书》,也没有收到退款。这让他怀疑自己掉进了“网贷付房租”的陷阱。
租房者:交房租变成了还贷。
8月29日,28岁的赵老师在南邵中茂大厦一家名为“小家联行”的房产中介租了一间房。签订租房合同时,业务员利用赵先生的身份信息,在一家名为“分期见面”的理财平台上借款一万多元,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租。赵先生每月要还888元,分12个月还。尽管心存疑虑,他还是怀着租房的迫切心情签了合同。
10月27日,赵先生接到“小家联行”业务员的电话,称接到北京总部通知,安的5家分公司即将搬迁。请每位租客来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会退还租金和押金。10月28日,赵先生签了《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协议书》,但协议上写着“租客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他没有收到退款。
10月31日,赵小姐再次上门,发现房产中介已经倒闭。“拿钱跑什么?为什么中介提出解约,协议却写明租客单方面要求解约?解除合同后还会继续还贷吗?”赵老师认为她可能被骗了。他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里有近30人遭遇类似情况。
前业务员:租房的时候不会说是贷款平台。
杨老师也是通过这家公司租的房子。9月10日,他向房产中介交了一万多元的房租和押金,租期半年。10月28日,杨老师签了《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协议书》后,楼主马上赶来赶。
据维权群租客不完全统计,已有13人与房产中介签订《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协议书》,可退还的房租和押金达42415元,但至今无人退款。
房管局:要服从财务和房管。
陕西高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进表示,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明确,且各方约定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租金支付,就不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但一旦中介资金断裂,无法按时支付房东,房东和租客双方的权益都会受到影响,产生极大的社会风险。
8月底,Xi房管局发文,要求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不得涉及租房贷款。如需申请租房贷款,应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也就是说,房租贷款要符合金融监管和房管,否则就是违法的。2案“7天小贷”借款3100元
9万多,一个月后还。
24岁的小王从事网店生意,经济困难时遭遇了“套路贷”。借了3100元,一个多月居然“滚”到了9万多!小王说,贷款期间甚至被暴力催款。
网贷平台推荐他“以贷养贷”
今年6月,小王和同学在网上开了一家女装店。因为装修和供货成本高,同学认为不赚钱就中途退出,他只能借钱继续维持。“我把所有的钱都投资在了
一开始小王觉得自己钱不多,一个月工资就能还清。但一周后,贷款第六天,贷款平台开始打电话催欠款,本金加利息共需还款3100元。而且规定当天下午4点前必须还清,否则会让他“家里人别想好过”。
由于网店经营不善,经济困难的小王根本上不去。这时,贷款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推荐另一个平台向小王借款,先还第一笔账,条件同“以贷还贷”的周息贷款。在借款人的诱导下,小王的贷款额度逐渐增加,贷款也还清了,逐渐出现了“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让小王在网贷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每天接到20个催款电话。
从9月27日到11月4日,小王一直在“以贷养贷”。期间,他还向母亲借了4000元,用于偿还“7天贷”的高额本息。从最初的3100元到现在,本息要还91555元,使用七天贷软件的贷款有53笔,利率高达30%。
11月6日,小王向Xi公安局浐灞生态区分局辛家庙派出所报案。警方初步判断小王可能遇到了“套路贷”,提醒小王不要继续还款,待警方核定网贷利息后再进一步确定是否立案。3起案件欠60多家借贷平台,20多万
男人被朋友分开,被朋友烦。
为了按期偿还网贷,不被追债,周先生用多个借贷平台的贷款周转资金。借贷平台从一两家变成了几百家,还有60多家借贷平台的20多万元贷款没有还清。
他从120多个平台借钱还债。
周先生以前在一家公司做上班族,月薪4000元左右。“2016年,我妈身体不好,每月药费几千块钱。有一次家里急需用钱,我就在支付宝里从网商银行借了1000块钱。”周老师说,这是他的第一笔网贷。“刚开始的时候,我在一两个平台借了钱,用工资就能还清。而且我一直觉得只要能在贷款期限内还钱就没有问题,不会被催款骚扰。”
>为了能按期还钱,周先生开始通过各种借贷平台借新钱还旧账。到今年10月,周先生使用的借贷平台有120多个,欠款金额从几万变成了几十万元。“到10月份,我一共欠了30多万元,还了13万,现在还有60多个平台需要还20多万元。”周先生说,那时他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到妻子杨女士接到了催款电话。10月初,杨女士接到了催款电话,“我当时有些害怕了,但还是没跟我老婆说真实情况,只想着再用其他平台赶紧把逾期的借款还清。”
欠款从几千元变成了几十万元
周先生说,很多借款软件都是通过提醒还款短信中的网页链接下载的。“最开始就只借了几千块钱,后来为了还款,到处都借一点儿,加上利息不知不觉就欠了30多万元。”
网贷逾期爆发
催款骚扰导致妻离子散
11月5日,周先生和妻子离婚,11月6日,周先生被公司开除。
9日,杨女士说,“10月份收到催款电话后,我才知道他借了这么多钱。之后隔几天就会收到催款短信,内容都是诅咒家人的、骂脏话的,还有用我老公照片合成的色情图片。”杨女士说,自己在11月8日就收到了上百条垃圾短信。
“我家人也接到了催款电话,我爸因为身体不好,到现在都不敢告诉他。离婚也是不得已的,每天要受到各种骚扰,还要照顾两个上小学的孩子,真的承担不起这些负债。”杨女士说。
相关问答:奇速贷不还会怎么样?真的会被起诉吗?
对于贷款逾期不还,经过协商还是不偿还的,对方可以起诉贷款人。
对于贷款逾期不还的,其公司会通过电话等途径督促债务人偿还借款。若是协商不成,公司还将会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主张还款。如果对方起诉你,你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的话,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同时需要承担加倍的债务利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此外,借贷逾期不还,借款人的征信会被记录不良,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日后借贷行为,甚至正常生活。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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