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从哪一年开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于1998年实施,并于2010年全面改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1年7月1日实施。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市户籍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它不仅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新农村保险制度实施时,60岁以上,不享受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需要支付,可以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符合保险条件的子女应支付,年龄不足15年,也可以支付,累计支付不超过15年,年龄超过15年,累计支付不少于15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2011年7月1日实施。具体介绍如下。
1.保险范围:
农村居民有当地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所需证件:
两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4张1寸免冠照片,60岁以上需要6张。
3、办理方法:
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填写4份登记表,2份户籍表,张贴照片,并按手印签字确认。16-59岁的人独立选择缴费等级,一般有5个等级,从100到1000不等。村街经办人员应出具收据,并填写《缴费明细表》。60岁以上人员不需要缴费。填写2份待遇申请表,并提交两份存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