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鑫车贷逾期3个月他们说要我自动还车(易鑫电话)
103010跟进
一审判决:
如果你拥有这辆车,你必须付租金。
经人介绍拿到车贷后,没想到,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包括肖先生在内的10多位购车者直言“套路”。结果,他们也被租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未付租金(详见本报5月23日A07版)。6月10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肖先生支付两个多月租金10700元及违约金2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宜信公司与肖老师签订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这个租赁过程中,肖先生只支付两期租金。如先违约,宜信公司有权要求肖先生继续支付租金,或收回租赁物并解除合同。易鑫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收回车辆,并采取实际行动解除合同,得到法院确认。
本案中,出租人易鑫公司已收回租赁车辆。如果法院支持其对未到期租金(剩余34个月租金)的主张,将超出易信公司可利用利益的范围。因此,肖先生无需支付解除后的租金,而应如期支付解除合同前的租金。
综上,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对此,肖老师表示不服,将上诉至长沙中院。“既然车判给了易鑫公司,那我的首付是不是应该退给我?另外,我只签了一份合同,另一份的名字明显不是我签的。”